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证债字〔201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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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2]1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2年8月29日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3.39%,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12年8月23日,每年2月23日、8月2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2年8月2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于2012年8月29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