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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

  四、积极创新补贴模式和工作机制

  各省(区、市)要以我部下发的《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模式概要》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关键技术补贴模式,寻找物化补贴载体,量化补贴标准。规模化经营推进较快的地方,可以探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补贴模式。各地要根据近年实践,积极探索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的工作机制,促进项目健康持续发展。各地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要及时宣传,积极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请各省(区、市)于9月30日前将项目自查报告(附秸秆腐熟剂招标采购统计表),以厅(委、局)正式文件报我部种植业司,同时发送符合保密要求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司徐晶莹、陈明全,电话:010-59193349、59191509、59193347(传真),电子邮箱:59193349@163.com;

  全国农技中心孙钊,电话:010-59194535、59194534(传真) 电子邮箱:sunzhao@agri.gov.cn

  附件:1、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自查报告格式

  2、秸秆腐熟剂招标采购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8月19日

  附件1:
  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自查报告格式

  一、项目总体实施情况

  对照2008-2011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上报实施方案,对资金使用情况、面积落实情况、试验示范情况、实施效果监测情况进行总结。项目任务未完成的,要说明原因。

  二、补贴物资招标与发放情况

  对2008-2011年项目补贴物资的中标企业、中标产品、中标价格、供货数量、供货区域进行统计。详细说明招标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包括牵头招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构成、中标原则、投标企业数量及名称、中标企业数量及名称等。

  三、补贴物资使用情况

  对2008-2011年项目区秸秆腐熟剂用量分年度进行总结,农民实际用量低于中标数量的,详细说明原因。详细说明补贴物资的发放程序,并以1-2个项目县为例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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