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品种情况
获得相应区域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通过品种审定。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六、安全控制
具备独立的转基因种子生产、运输、检验、干燥、收储、加工设备、种子生产基地和运行体系,要做到转基因种子的可控制、可追溯、可标识。
附件2:
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
一、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二、人员情况
种子加工技术人员2名以上,具有专门的酸脱绒技术人员;种子贮藏技术人员1名以上;种子检验人员2名以上(检验类别包括扦样、室内检验,每类至少2人)。
三、设施设备
(一)检验设施设备。具备固定的检验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具有扦样器和分样器(各2套以上)、净度台、电子秤、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发芽箱(2台以上)、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2个以上)、烘箱、粉碎机、电冰箱等仪器设备。检验仪器配套匹配,质量体系完善,能够按照质量体系文件有效实施。检验场所和仪器设备须为自有产权,不可租赁。
(二)加工设备设施。种子加工厂房200平方米以上,具有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的加工成套设备。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指主机和配套系统固定安装在加工厂房内,主机及配套系统相互匹配,实现种子精选、包衣、计量和包装流水作业功能的种子加工系统。主机主要包括风筛清选机、重力式清选机、包衣机和电脑计量包装喷码设备;配套系统主要包括输送系统、储存系统、除尘系统、除杂系统和电控系统。配备棉籽化学脱绒设备完成脱绒作业。种子加工厂房和设备须具有自有产权,不可租赁。
(三)干燥贮藏设施。晒场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库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相关设施须具备自有产权,不可租赁。
(四)营业场所。具备专门的营业场所100平方米以上。
(五)转基因生物安全。具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经营档案。具备独立的转基因种子干燥、加工、收储、检验、运输和运行体系,能够实现转基因种子的可控制、可追溯、可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