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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省级监测员师资由中国残联统一组织培训,县级监测员培训由各省负责。培训内容包括监测方案、入户访问方法、监测问卷填写、质量控制与核查方法等。

  六、监测的主要实施步骤

  (一)技术准备

  修订监测方案、下发核对监测小区与监测对象名录、编写监测工作手册、印制监测问卷、组织监测人员的培训。

  (二)监测实施

  组织监测人员根据监测对象名录入户访问,填写监测问卷、复查、编码、各级监测办公室组织进行质量控制,分级进行质量验收、上报。

  (三)数据处理

  全国监测办公室组织监测数据录入和数据处理、建立监测数据库。

  (四)分析研究

  国家和省级监测办公室认真开展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完成年度监测报告。

  七、经费

  监测经费列入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费,分级负担,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费主要用于制定监测方案、数据库软件开发、问卷设计和编辑工作手册、监测人员培训、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分析研究、入户监测费、问卷和资料印制及组织协调等费用。

  八、工作进度安排

  2012年9月底前,国家完成修改监测方案、问卷及指标解释,下发监测点与监测对象名录,完成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国家级培训。省级核对监测点名录,充实监测队伍。

  2012年10月,完成省级培训,发放监测用品,县级残联负责组织对监测对象名录进行核对后编制监测底册。

  2012年11月,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入户访问、参照监测底册填写监测问卷,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监测时间范围:2011年11月1日0时至2012年10月31日24时。

  2012年12月,各县级残联对填报的监测问卷进行审核和编码。

  省、市级残联对上报的监测问卷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于2013年1月15日前上报到中国残联。

  2013年1月15-31日,全国监测办组织问卷清点,验收。

  2013年2-4月,数据录入、编辑和整理。全国监测办和各省监测办指派专人负责答疑。对差错率超过验收标准的将退回重新返工。各省监测问卷的差错率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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