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1398号)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和《
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5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鸭瘟灭活疫苗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浙江海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变更注册,产品质量标准和说明书执行我部已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和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新兽药注册目录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证书号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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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瘟灭活疫苗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洛阳普莱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 二类
| (2010)新兽药证字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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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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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ZK/93株+OR/80株)
| 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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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注册:细胞生产工艺由转瓶培养改为悬浮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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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 浙江海正药业有限公司
| 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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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新兽药证字 26 号
| 变更注册:增加含量规格 20ml: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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