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办疾控函〔2012〕7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我国精神卫生宣传主题是“精神健康伴老龄,安乐幸福享晚年”。为动员全社会关注老年精神健康,我部决定在世界精神卫生日前后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老年精神健康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国家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修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各部门积极行动,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提高老年人身心健康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宣传、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科协等组织加强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配合,形成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氛围,做好老年人精神卫生工作。
二、制定契合主题的宣传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机构要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要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大力宣传当前国家精神卫生工作政策及取得的成绩,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和陪护人员普及老年心理健康知识,重点介绍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老年期精神疾病早期识别、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护理方法等,提高公众对老年精神健康的认识水平和处理能力。
三、多渠道有效组织宣传活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渠道开展宣传;在公交车站点、火车站、机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材料,放置宣传展板;举办医院开放日、康复期患者生活和技能竞赛、组织咨询义诊、入户为居家老年患者提供服务等活动,让公众走近精神疾病患者、了解精神病医院服务内容,逐步消除社会歧视。
各地要及时总结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情况,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报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