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
《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发展“九五”计划》
和《关于加强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996〕外经贸办发第753号 1996年12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外贸中心,本部直属总公司,各商会、协会、学会,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各驻外贸易中心:
现将《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发展“九五”计划》和《关于加强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一、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发展“九五”计划
二、关于加强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的意见
附件一 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发展“九五”计划
序 言
“九五”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外经贸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使外经贸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外经贸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发展“九五”计划》。
外经贸系统的档案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及全体档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有了较快的发展。系统内档案机构基本建立,档案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结构、素质有了很大改善,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外经贸档案在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和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不完全统计,外经贸系统现有档案机构621个;档案人员2,166人;其中35岁以下的554人,占总人数的25.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40人,占总人数的29.5%;现有档案库房面积18,210平方米;保存档案1,618,900多卷(册、盒);系统内档案工作已达到国家、省(市)级标准的有97个单位。
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的发展,为“九五”期间外经贸档案工作的发展奠定了较发的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外经贸系统档案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有此单位档案机构、人员、经费得不到保障;档案信息资源还没有充分开发;档案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发展的新形势的要求;档案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还不尽合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将会影响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使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尽快地适应外经贸事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外经贸各项工作服务,“九五”期间,应逐步解决这些问题,使外经贸系统档案工作有一个新的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