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开展外经贸企业财会基础工作调查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开展外经贸
 企业财会基础工作调查的通知
 ([1996]外经贸计财发第298号 1996年4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对外贸易中心,各总公司:
  为促进外经贸企业加强财会基础工作,提高企业的财会工作水平,根据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精神和外经贸部《关于加强财会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外经贸计财发240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对外经贸企业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一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调查是进一步推动外经贸企业加强财会基础工作,整顿外经贸系统财会工作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我部制订的《财会基础工作调查办法》(见附件)对所属各级、各类外经贸企业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调查。
  二、在调查工作中,各单位要把调查与企业改革和整顿企业财会秩序、加强企业财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发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建制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有关调查结果要及时报我部(计财司)。

  附件:财会基础工作调查办法

附件

             财会基础工作调查办法

  一、为促进外经贸企业加强财会基础工作,提高企业的财会工作水平,加强经营管理,根据外经贸部《关于加强财会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外经贸计财发第240号),制定本办法。
  二、调查对象
  实行独立核算的各级、各类外经贸企业
  三、调查内容
  (一)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
  1.是否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置财会机构,配备与财会工作相适应的财会人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