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严禁违规补课行为。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或午间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坚决纠正和整治个别学校教师课上故意少讲,课下有偿补课的恶劣做法。
8.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要给予老少边穷地区学生、灾区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以及城市特困家庭子女等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9.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会同公安等部门在开学前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10.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进一步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继续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卫人员的工作。完善落实值班、登记、出入巡查等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做好秋游、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安排,周密制订应急预案,做到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11.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因地因校制宜,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和审定的教材组织教学,不提高课程难度,不赶超教学进度,不挤占体音美等学科课时。
12.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加快推进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及时落实资助资金。进一步加强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抓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和要求,责任到人,精细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收到应有效果。
14.关心教师待遇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改进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加强督促检查。要关心青年教师和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
二、职业教育
15.加强招生管理工作。禁止有偿招生、抢拉生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重复招生、重复录取等不规范招生行为。高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批准的招生专业招生、组织实施和管理教学,严禁借联合办学名义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举办高层次学历教育。
16.加强学籍和资助管理。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新生学籍和享受国家资助的资格审查,做好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学生应助尽助,杜绝虚假注册、虚报冒领助学金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