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875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都邦发〔2012〕195号)和《关于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申请材料进行补正的请示》(都邦发〔2012〕20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700,000,000元人民币(股权结构见附件)。
二、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吉林市吉晟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我会下达批复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所持股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