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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吴赈宇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吴赈宇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957号)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鑫保发〔2012〕37号)收悉。经审核,吴赈宇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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