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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彭从友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201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彭从友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2〕864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精算责任人资格的请示》(永保字〔2012〕19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彭从友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赖禛禛不再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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