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831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东变更的请示》(天保〔2012〕91号)和《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的请示》(天保〔2012〕286号、35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300,000,000股股份转让给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300,000,000股股份,占比6.91%,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