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1508号)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和《
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的盐酸沃尼妙林原料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略)
3.质量标准(略)
4.标签和说明书(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证书号
| 备注
|
盐酸沃尼妙林原料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 二类
| (2010)
新兽药
证字44
号
| 注册
|
盐酸沃尼妙林预混剂
(100g:10g)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 二类
| (2010)
新兽药
证字45
号
| 注册
|
猪伪狂犬病病毒gE
蛋白ELISA抗体检
测试剂盒
| 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科前
动物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三类
| (2010)
新兽药
证字46
号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