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负责起草的签报、有关领导讲话等文件材料
1、有总社领导重要批示的未办理正式文件的签报 30年
2、总社领导重要讲话 永久
3、办公厅领导重要讲话 10年
(十一)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1、总社主办的
(1)重大业务问题 永久
(2)重要业务问题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 10年
2、总社协办的
(1)重大业务问题 30年
(2)重要业务问题 10年
(十二)历史沿革、大事记 永久
(十三)总社关于新闻、信息、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督查、保卫、信访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制订的规章、制度、办法 永久
2、向上级机关及主管业务部门报送的文件材料
(1)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2)工作情况反映 10年
3、报送的新闻、信息稿件
(1)被采纳并有领导批示的 永久
(2)被采纳使用的 30年
4、办公厅编制的各种信息、刊物
(1)《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专报》、《全国供销总社简报》、《内情通报》、《要情摘报》 30年
(2)《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及(增刊)、《情况专报》、《工作情况交流》、《信息专报》 10年
5、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材料
(1)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 永久
(2)有总社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3)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6、安全保卫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等方面的应急预案 30年
(2)重要案件处理并且有结果的 30年
(十四)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答复和综合分析报告、总结等文件材料
1、主办的重要的 永久
2、主办的一般的 30年
3、协办的 30年
三、人事部
(一)全国系统人事处长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册、领导讲话、会议总结、决议、纪要、日程安排 30年
2、典型材料、简报 10年
(二)总社理事会人事选举方面的文件材料(送办公厅会议卷) 永久
(三)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制发的关于人事工作的文件
1、政策法规性的 永久
2、总社及企业、事业单位、社团方面的 永久
3、任免总社领导干部的 永久
4、需要本部门参照执行的 永久
(四)报送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及相关批复
1、总社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设置、撤并、职能调整、名称变更、人员编制 永久
2、总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材料 永久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永久
4、工人技术等级评定
(1)技师、高级技师 永久
(2)一般技术等级 永久
(五)制定机关内部人事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 30年
(六)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制度及政策措施的文件材料 永久
(七)后备干部的备案材料 永久
(八)公务员的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定级、工资变动、竞争上岗、兼职、辞职、辞退、交流、挂职、离退休等工作审批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