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52号)
关于发布《2012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
《2012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公告
为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对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现发布《2012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2012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特此公告。
附件:1.2012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2012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
2012年8月20日
附件1
2012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全国地表水环境基本情况
2012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成员单 位对我国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水 系、浙闽区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以及太湖、巢湖、滇池等重 点湖(库)进行了监测,国家在上述水系共布设759个国控监测断 面(点位),上半年实际监测717个监测断面(点位)。按照《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要求每月监测一次,并按照《地 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
结果表明:上半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 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1.5%, 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5.5% (见图1)。与上年同期相比,I~Ⅲ类水 质断面比例提高3. 7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0. 6个百分点。
图1 2012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略)
二、七大水系环境质量状况
2012年上半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 河等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是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七大水系共设置国控监测断面418个,上 半年实际监测断面为390个,其中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6.9%, 同比提高5.2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9.0%,同比升高 0.7个百分点。七大水系支流污染普遍重于干流,支流I~Ⅲ类水质 断面比例为50.0%,低于干流30.2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 为26.3%,高出干流23.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