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间:7月底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5.调整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专家指导委员会。
要求: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路径技术审核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调整组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专家指导委员会。
完成时间:7月底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6.确定第三批中医优势病种,审核第三批中医优势病种协作组组成。
完成时间:7月底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7.审核优势病种协作组宣传材料和宣传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确定宣传的2个优势病种。
完成时间:8月底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8.审核第三批(100个)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完成时间: 10月底前将审核后的第三批第一期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12月底前将审核后的第二期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二、第一批(95个)优势病种协作组工作任务
1.开展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释义编写工作。
完成时间:按专科协作组组长要求时间完成并上报重点专科协作组。
2.开展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培训讲义编写工作。
完成时间:按专科协作组组长要求时间完成并上报重点专科协作组。
3.制定优势病种视频宣传材料和宣传计划(素材按CCTV-9要求提供)。
完成时间:7月底前上报重点专科协作组。
4.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修订,形成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版)。
完成时间:10月底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5.开展优势病种协作组联合攻关,形成优势病种难点解决工作方案。
完成时间:12月底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三、第二批(105个)优势病种协作组工作任务
1.开展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试点和总结工作。
要求:各中医优势病种协作组根据《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工作,要制定各病种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各试点单位进行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并定期组织各试点单位进行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试点结束后,按时报送试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