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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三)第三批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参加优势病种协作组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加优势病种协作组,至少参加1个,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个

未参加不得分

15

2.参与梳理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在认真梳理本医院临床实际应用的、有效的诊疗方法的基础上,形成本医院的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并按时报送

梳理出的中医诊疗方案中医特色不突出酌情扣1-5分;抄袭教科书或标准规范酌情扣1-5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1-5分;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酌情扣1-4分;

15

3.参与验证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按照《中医优势病种临床验证工作方案》要求,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临床验证工作按时报送验证结果

未参与验证工作不得分;未按要求开展验证工作酌情扣1-10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酌情扣1-5分

15

4.参与梳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难点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针对患者亟需解决的临床问题(如患者最痛苦的症状等)提出中医治疗难点,并制定解决思路

未参与中医治疗难点梳理工作不得分;提出的中医治疗难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5分;解决思路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扣1-5分

15

5.参与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制定工作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制定工作

未参与诊疗方案和中医临床路径的制定工作不得分;制定的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未体现本单位内容酌情扣分

15

6.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频网络会议

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参加视频网络会议

未加入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年参加视频网络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10分

15

7.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酌情扣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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