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2〕877号)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江三峡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提交的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230万元,出资比例为64.6%;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出资比例为18%;长江三峡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0万元,出资比例为4.8%;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出资240万元,出资比例为4.8%;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出资240万元,出资比例为4.8%;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3%。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三峡大厦3层。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金才玖的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杨红战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赵春来的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北京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