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评价标准》中评价指标分为3类指标,其中Ⅰ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2个);Ⅱ类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50个),满分300分;Ⅲ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4个),满分24分。
2.评分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是否决项,不参与评分。
(2)每个Ⅱ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6分:
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
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
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
2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
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但存在严重缺陷;
0分:该指标空白。
(3)每个Ⅲ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或6分。
3.考核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企业(行业未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注明),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2)Ⅱ类二级指标中出现0分指标,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3)Ⅱ指标得分总和低于270分(含),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4)按Ⅱ、Ⅲ类指标得分总和依次排序,高分的优先申报。
附件2: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申请表
申请单位:
推荐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制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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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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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 □中央 □省属 □市级以下 □合资 □外资(含外资控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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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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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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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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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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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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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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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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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子 信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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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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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可另附材料,限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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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报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方法措施步骤、特点特色、成效、经验成果等;可另附材料,限4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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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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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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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中央企业填写)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总部意见:
中央企业代表人(签名): (中央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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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填写)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意见:
单位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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