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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2012)


  说明:
  1.《评价标准》中评价指标分为3类指标,其中Ⅰ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2个);Ⅱ类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50个),满分300分;Ⅲ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4个),满分24分。
  2.评分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是否决项,不参与评分。
  (2)每个Ⅱ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6分:
  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
  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
  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
  2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
  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但存在严重缺陷;
  0分:该指标空白。
  (3)每个Ⅲ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或6分。
  3.考核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企业(行业未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注明),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2)Ⅱ类二级指标中出现0分指标,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3)Ⅱ指标得分总和低于270分(含),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4)按Ⅱ、Ⅲ类指标得分总和依次排序,高分的优先申报。

  附件2: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申请表

  申请单位:               

  推荐单位:               

  申请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制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邮编:

隶属关系

□中央 □省属 □市级以下  □合资 □外资(含外资控股) 

□其他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 子 信 箱

 

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企业基本情况(可另附材料,限1000字以内)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报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方法措施步骤、特点特色、成效、经验成果等;可另附材料,限4000字以内)

  

 

       

企业自评得分:

企业自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栏中央企业填写)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总部意见:

     

中央企业代表人(签名):        (中央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此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填写)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意见:

     

单位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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