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2年8月31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44”,证券简称为“广西0902”),是2009年8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2.36元。
二、本所从2012年8月23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2年8月29日本期债券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