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公告第1607号――关于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等10家单位申报的狂犬病灭活疫苗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并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公告

农业部公告
(第1607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等10家单位申报的狂犬病灭活疫苗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略)
  3.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证书号

备注

狂犬病灭活疫苗(CVS-11株)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

二类

(2011)新兽药证字35号

注册

盐酸沃尼妙林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康地恩药业有限公司

二类

(2011)新兽药证字36号

注册

盐酸沃尼妙林预混剂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康地恩药业有限公司

三类

(2011)新兽药证字37号

注册

季铵盐戊二醛溶液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北京中农大动物保健品技术研究院、成都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容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二类

(2011)新兽药证字38号

注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