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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季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督查指导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季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督查指导工作的通知
(农办农〔201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

  8、9月份是秋粮生产和产量形成关键时节,也是“两迁”害虫、穗颈瘟、马铃薯晚疫病、黏虫、蝗虫等重大病虫发生和防控关键时期。为打好防控战役,实现虫口夺粮,确保秋粮丰收,按照全国秋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8月中旬至10月上旬,我部将组派工作组赴重点省区开展病虫防控督导检查,组织百名专家下基层巡回指导防控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督导检查

  (一)内容:重点督促检查各地防控属地责任制落实、防控工作组织发动、病虫监测预警开展、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应急防控队伍建设、防控措施到位,以及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省份:江苏、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广西、广东、福建等水稻主产省区,海南红火蚁新发区,具体分组见附件。

  (三)时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与相关省份联系后确定。

  二、专家组巡回指导

  (一)内容:根据各地病虫发生防控实际,专家下基层开展防控技术咨询和各种形式的培训,普及病虫防控知识和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农民群众开展防病治虫行动。

  (二)省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6个省(区、市)。

  (三)时间:8月中旬至10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专家组与相关省份联系后确定。专家组名单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轻车简从、厉行节约的原则配合我部督导组、专家组开展工作。各督导组、专家组要扎实工作,深入生产一线,督促防控措施落实,开展技术指导,协助地方做好防控工作。

  (二)各省(区、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适时派出督导组和技术指导组,全面加强防控督查指导,促进落实防控责任、防控措施、防控技术切实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降低病虫危害损失,实现虫口夺粮,确保秋粮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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