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相关说明
使用环境
(1)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
(2)天线天线选址合理、基座坚固,在防雷保护范围
(3)机房安全可靠,有防盗设施
(4)机房室内温度、湿度及卫生等条件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5)供电基本正常
选配设备
(1)兼有卫星数字电视和数据接收功能的设备。可代替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和卫星数据接收卡。
(2)大屏幕投影设备。在模式一和模式二中使用大屏幕投影设备,可扩大收视规模。该功能也可使用实物投影仪或多台电视机组合的方式实现。
(3)硬盘录像设备。使用硬盘录像功能的设备代替DVD机,增加录像功能,方便重复收看。
(4)VGA分配器。在模式一中配置带有VGA接口的电视机,使用VGA分配器可将计算机信息显示在电视机上,扩大IP节目的应用范围,并能利用电视机的音视频输出端口,提供IP节目在闭路电视系统的播出可能性。
(5)PC-TV转换器。在模式一和模式二中实现IP节目在电视上的播出,可采用PC/TV转换器。
(6)带AV输出功能的计算机显示卡。终端接收站点的计算机(模式二中的1台)若配置带AV输出功能的计算机显示卡,也可实现IP节目在电视上的播出。
(7)有线电视接入。终端接收站点所在地若距当地有线电视播出前端较近,可考虑将试点项目教学节目接入有线电视播出。用电缆将终端接收站点卫星天线接收的QPSK信号直接送到当地有线电视播出前端的QAM调制转换器上,再混频播出即可。
(8)音频传输线与增益设备。音频信号到扩音系统的连接线路与增益设备。
电力配置与消防管理
(1)当电压波动范围超出176-253伏时,终端接收站点应配置稳压电源。
(2)停电现象频率较高的地区,终端接收站点的关键设备应配置不间断电源。
(3)终端接收站点的设备间(或教室)的电力线路,必须按国家标准计算和施工,至少要有一处以上接地点。
(4)配置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将灭火器使用常识纳入培训课程。
(5)建立和健全《安全用电守则》、《节约用电守则》和《消防守则》。
四、技术标准
1. 标准概述
(1)终端接收站点的设备配置及系统集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目前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虽有标准,但不能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应由主管部门制定产品技术要求。
(2)设备选型或设计定型应通过主管部门指定检验机构实施的标准符合性认定。
(3)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设备,应通过国家的3C认证。
(4) 未特别说明执行日期和(或)版本的标准与规范,应以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方案。
2. 终端接收站点技术标准目录
卫星数据接收单元标准
卫星数据接收单元执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技术规范”。
GB/T 11298.3-1997 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测量方法 室外单元测量
GB/T 11298.4-1997 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测量方法 室内单元测量
GB/T 11442-1995 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技术要求
GB/T 14219-1993 中文图文电视广播规范
GB/T 16649-1996 智能卡物理接口规范
GB/T 16954-1997 Ku频段天线技术要求
GB/T 16954-1997 功率分配器规范
GB/T 17700 卫星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和调制
SJ/T 11219-2000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通用规范
GY/T 147-2000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通用技术要求
GY/T 148-2000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技术要求
GY/Z 175-2001 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规范
ISO-7816 智能卡接口要求
DVB-S
EN 301 192 V.1.2.1-1999 DVB Specification for data broadcasting
TS 102 101 Interface for DVB- IRD
PCI Local Bus Specification Revision 2.1, 2.2
TS 101 197-1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imulcrypt in DVB systems
A011 DVB Common Scrambling Algorithm
计算机及因特网接入单元标准
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Universal Serial Bus Specification V 2.0(USB 接口规范V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