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2004年上半年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4]30号)
山东、浙江、四川、青海省教育厅、卫生厅:
经省教育厅审报、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教育部与卫生部会审,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所申请举办的医学类专业初步满足专业设置条件要求。按《
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5号)规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医学类专业须经过评估后方可举办。兹定于2004年3月开始,首批对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学校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评估合格的学校可举办所申办的医学类专业。
现将有关评估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评估时间自2004年3月10日起,评估专家组每组5人,每校实际评估考察时间2天(详见附件)。
2.本次评估具有试点性质,专家交通、食宿费用及评审费由教育部支付,被评学校不得赠送礼物及评审费。
3.请教育厅通知被评学校,按教高司函[2003]225号要求准备评估资料;并请协调公路交通安排。
4.请评估专家组成员于3月8日在首都医科大学留学中心报到,9日进行评估前培训。请专家组成员所在学校在工作安排上对此项工作给予支持。
附件: 2004年上半年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安排及专家组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
二○○四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2004年上半年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安排及专家组名单
评估时间安排
| 被评学校
| 评估专家组
| 秘 书
|
2004年3月10日进校
3月11日至12日评估
|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组长:程伯基 北京大学
成员:赵士斌 哈尔滨医科大学 王永棣 武汉大学
吴仁友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于晓松 中国医科大学
| 于晓松(兼)
|
2004年3月14日进校
3月15日至16日评估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 组长:程伯基 北京大学
成员:赵士斌 哈尔滨医科大学 王永棣 武汉大学
吴仁友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于晓松 中国医科大学
| 于晓松(兼)
|
2004年3月17日进校
3月18日至19日评估
|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 组长:程伯基 北京大学
成员:赵士斌 哈尔滨医科大学 王永棣 武汉大学
吴仁友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于晓松 中国医科大学
| 于晓松(兼)
|
2004年3月10日进校
3月11日至12日评估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 组长:文历阳 华中科技大学
成员:郭佩芳 北京大学 陆定中 华中科技大学
苏启明 河南大学 王德蒇 成都中医药大学
| 王德蒇(兼)
|
2004年3月14日进校
3月51日至16日评估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组长:文历阳 华中科技大学
成员:郭佩芳 北京大学 陆定中 华中科技大学
苏启明 河南大学 王德蒇 成都中医药大学
| 王德蒇(兼)
|
2004年3月17日进校
3月18日至19日评估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 组长:文历阳 华中科技大学
成员:郭佩芳 北京大学 陆定中 华中科技大学
苏启明 河南大学 王德蒇 成都中医药大学
| 王德蒇(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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