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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继续保留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建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继续保留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建制的通知
(教发函[2004]15号)


江西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保留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建制筹建南昌科技大学的请示》(赣教计字〔2003〕309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省意见,先不组建南昌科技学院,继续保留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建制,将南昌高专并入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作为该校的专科部,继续保留专科层次教育)。并在此基础上筹建南昌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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