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1460号)
广东省文化厅:
粤文审批请〔2012〕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深圳市红鼓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蔡妍,于2012年9月15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