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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2]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河南省为加快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步伐,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服务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河南省职业培训工作不仅力度大,并且在政策措施上有创新,在体制机制上有突破,对各省(区、市)做好职业培训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认真学习河南省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与发展备忘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备忘录》精神,加快我省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步伐,促进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

  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人力资源素质是我省建设中原经济区、打造全国人力资源高地的重大举措,是我省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提高我省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的重要保障,对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农民增收、富民强省、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着眼于我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全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投入方式,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加强督导检查,持续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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