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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

  4.3 工作要求
  包括: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四项内容(见表1)。
  表1 工作要求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要求

1. ××××

1.1 ××××

1.1.1 ×××××

1.1.2 ××××××

1.1.1 ×××××

1.1.2 ×××××

1.2 ××××

1.2.1 ×××××

1.2.2 ××××××

1.2.1 ×××××

1.2.2 ××××

2. ××××

2.1 ××××

2.1.1 ×××××

2.1.2 ××××××

2.1.1 ×××××

2.1.2 ××××××

2.2 ××××

2.2.1 ×××

……

2.2.1 ×××××

2.2.2 ××××

……

……

……

……

……

……

……


  工作要求是在对职业活动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的基础上,从知识和技能两个方面对从业人员完成各项具体工作所需职业能力的描述。它是技能标准的核心部分。
  工作要求应根据职业活动范围的宽窄、工作责任的大小、工作难度的高低或技术复杂程度分等级进行编写。各等级应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4.3.1 职业功能
  从业人员所要实现的工作目标,或是本职业活动的主要方面(活动项目)。应根据职业的特点,按照工作领域、工作项目、工作程序、工作对象或工作成果等进行划分。具体要求为:
  1)每个职业功能都应是:可就业的最小技能单元;从业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定期出现;可独立进行培训和考核。
  2)职业功能的划分标准要统一,通常情况下,每个等级的职业功能应不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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