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遗产通济渠——荥阳故城段保护整治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613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大运河申遗预备项目通济渠-荥阳故城段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2]7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严格控制河堤道路宽度,以保证行人和电瓶车交通为限。
(二)进一步细化中州大道桥等处保护整治的具体措施。
(三)堤顶道路设计应采用传统做法,不宜采用水泥碎石垫层和沥青砼面层。
(四)植物配置应以当地物种为主,不宜种类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