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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遗产通济渠——荥阳故城段保护整治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遗产通济渠——荥阳故城段保护整治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613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大运河申遗预备项目通济渠-荥阳故城段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2]7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严格控制河堤道路宽度,以保证行人和电瓶车交通为限。
  (二)进一步细化中州大道桥等处保护整治的具体措施。
  (三)堤顶道路设计应采用传统做法,不宜采用水泥碎石垫层和沥青砼面层。
  (四)植物配置应以当地物种为主,不宜种类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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