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的通知
(农办科[2012]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新成果交易,促进产学研融合,我部决定在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区(以下简称农交会科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交会科技展主题
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9月27-30日,展期4天。28日上午举行开幕式。9月24-26日布展,10月1日撤展。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西侧展棚。
三、展示交易单位、内容、形式
本次农交会科技展展区面积约2800平方米,设立展示序厅和100余个标准展位(3m×3m)。
(一)参展单位:邀请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企业、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等参展。
(二)参展内容: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新成果。
(三)参展形式:以图片、文字、实物等形式展示;发放宣传、技术资料;现场洽谈、交流交易。
(四)展区布置:序厅的布置有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各展位由参展单位自行设计、自行布展。
(五)参展费用:另行通知。
四、参展技术和产品的条件
参展单位必须对其参展技术和产品负责,杜绝假冒伪劣和侵权产品参加农交会科技展,防止“伪科技”进入展厅。
五、参展要求
(一)请参展单位组织认真填写参展登记表(见附件),并于8月25日前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并发电子邮件。
(二)请部直属单位积极组织本部门(系统)有关单位参展;请各省厅科教处做好参展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省厅直属科教单位积极参展,并协助做好参展项目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三)本次农交会科技展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共同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