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华北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高级岗位数额的批复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华北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高级岗位数额的批复
(教职改办[2003]7号)


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设置的请示》(华电校字[2003]第35号)收悉。经研究,确认你校具有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热能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环境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技术经济及管理、基础数学、理论物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12个学科的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同意你校增补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英语语言文学等4个学科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确认你校具有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权,图书资料系列馆员评审权。

  根据你校原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确认你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控制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数的40%以内,其中正高级岗位不得超过高级岗位总数的30%。请你校严格执行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高级职务,尤其是正高级职务的聘任数量,降低用人成本,提高用人效益。

  请你校按照当前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依法开展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我办将对部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