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防治“非典”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3]31号 2003年5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2003年2月我部下发了《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并召开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2003年中职招生工作。会后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我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是,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又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手抓好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一手抓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努力争取防治“非典”和促进发展双胜利的指示精神,现就防治“非典”期间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
教育部《通知》精神,要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迎难而上,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年度全国职成教工作会议提出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预期目标。
二、在防治“非典”期间,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发展情况,努力创新工作方式,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及措施。各类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要从防治“非典”的大局出发,要服从当地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并纳入统一管理。
三、各地可根据当地疫情实际,调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途径和方式,应尽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尽可能避免集会式的招生咨询和宣传活动。对艺术、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确需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和面试的,要采取小规模多批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