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西昌农业高等专科学校、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凉山大学、凉山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西昌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3]14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西昌农业高等专科学校、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凉山大学、凉山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西昌学院的函》(川府发电[2002]54号)收悉。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西昌农业高等专科学校、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凉山大学、凉山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西昌学院,同时撤销原4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昌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也可适当发展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二、西昌学院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州(凉山州)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9000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你省承诺的为该校新征土地220亩以及到2007年共投入1.54亿元(省政府财政投入6000万元,凉山州政府财政投入2000万元,政府政策优惠、贷款、社会资助等共投入2200万元,银行贷款和后勤社会化筹资1500万元,与企业联合办学筹资50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3200万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7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实现实质性合并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资金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四川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