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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南京财经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南京财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3]14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同意建立南京财经大学的函》(苏政函[2002]10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南京经济学院的通知》(教发[2000]12号)以及《关于同意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三校合并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的函》精神,经研究,同意以南京经济学院为基础建立南京财经大学,同时撤销南京经济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财经大学系多科性本科高等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南京财经大学以本科教育为主,可适当发展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也可适当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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