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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刑事诉讼法》远程培训的通知


  六、培训费用

  本次专题培训不收取培训费。

  七、登录程序

  (一)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执业律师登录“全国律协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培训专栏”(http://www.aclaedu.cn/topic/2)的用户名为:“省份首写字母+17位执业证号码”,默认密码为执业证号码后六位;实习人员登录培训专栏的用户名为:“省份首写字母”+“s”+实习证号码”,默认密码为:654321。

  (二)登录途径

  1.全国律协西部律师远程培训项目入网地区的登录途径。已经加入“全国律协西部律师远程培训项目”的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吉林延边、湖北恩施等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三个自治州的律师及实习人员,可通过中国律师培训网(http://www.aclaedu.cn/)登录西部律师远程培训项目学习《刑事诉讼法》相关培训课程,也可通过“全国律协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培训专栏”的网址直接登录学习。

  2.中国律师培训网入网地区的登录途径。已经加入中国律师培训网的吉林省、浙江省、江西省、海南省,其所属地区的律师及实习人员,可通过原有的培训通道登录后开展《刑事诉讼法》相关课程的学习,也可通过“全国律协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培训专栏”的网址登录学习。

  3.其他地区的登录途径。未加入中国律师培训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向全国律协统一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码或者实习证编号一周后,其所属地区的律师及实习人员即可通过“全国律协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培训专栏”的专用网址登录学习。

  八、组织保障

  全国律协在中国律师培训网中开设“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培训专栏”,是为方便广大律师,特别是偏远、欠发达地区律师学习高质量培训课程,提高广大律师的执业技能,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各地律师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题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本地区律师参加学习,加强指导监督,充分利用网络远程培训的方式,完成律师刑事辩护业务轮训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对每名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轮训一遍。

  为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职能,本次专题培训不接受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提交的个人入网申请,执业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应当由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统一申请,进入培训专栏学习。同时,为保证本次培训工作能够有序开展,专门为各地律师协会开通了相关监督管理帐号(即班主任帐号),监督管理帐号分配如下: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开通3个管理帐号,每个地级市(区、州)开通1个管理帐号。管理帐号为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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