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锦州师范学院与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渤海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3]14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锦州师范学院与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渤海大学的函》(辽政[2002]190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锦州师范学院与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基础上组建渤海大学,同时撤销原学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渤海大学系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你省要督促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并务必全面落实学校的各项建设经费,特别是要确保有关各方已承诺的新校区4.3亿元建设资金在2005年前落实到位。其中:置换校区土地1.3亿元,银行贷款l.5亿元,后勤社会化0.9亿元,自筹0.6亿元。尽快完成新校区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