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南民族学院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3]108号)
国家民委:
你委《关于申请西南民族学院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的函》(民委函[2002]130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南民族学院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南民族大学为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二、该校由你委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委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你委承诺的“十五”期间共投入4.15亿元(其中你委投入9500万元,学校自筹3.2亿元)学校建设与事业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