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3]11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更改兰州铁道学院校名的函》(甘政函[2002]111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兰州交通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兰州交通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