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理工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3]1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四川轻化工学院、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贡高等专科学校、自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四川理工学院的函》(川府发电[2002]52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四川轻化工学院、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贡高等专科学校、自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四川理工学院,同时撤销原四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理工学院为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适当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自贡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100人。
四、你省承诺的2003年至2005年共投入4.266亿元(其中省教育厅投入9790万元,市政府投入3590万元,企业和社会引资1.53亿元,学校自筹1.398亿元)学校建设与事业发展经费以及承诺的各建设项目,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