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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2、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占推荐集体的60%,2012年1月1日前命名的最新届次省(部)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占推荐集体的40%。
  3、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其自身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全国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及电子信箱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自行公示。
  4、被推荐的集体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均附电子版),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文明办。各单位在申报时须将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同步录入“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的“集体档案--申评材料”,如不录入将不予参评。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852室
  邮 编:100736
  联系人:俞冰清 王穆 尤学峰
  电 话:010-65293752、65292607、65292608(传真)
  邮 箱:jtbwmb@126。com
  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将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在中国青年报、中国交通报等媒体和交通运输部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在12月底进行命名表彰。

  附件:
  1、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交通运输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1
  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申 报 单 位

推 荐 名 额

1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1

2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1

3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

4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

5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

6

辽宁省交通厅

2

7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1

8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1

9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

1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

1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

12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

13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1

14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

15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

16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

17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

18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

19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1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

21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1

22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1

23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

24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1

25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1

26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

27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

28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1

29

青海省交通厅

1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

1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1

33

中央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3

34

邮政系统

20

35

海事系统

4

36

长航系统

2

37

救捞系统

2

38

船检系统

1

39

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

1

40

部直属京外各单位

1

共计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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