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师范学院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3]10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四川师范学院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的函》(川府发电[2002]56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四川师范学院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华师范大学为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
二、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也可积极发展非师范类教育。
三、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南充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五、你省承诺的2003年至2007年共投入4.2亿元(其中省政府投入0.6亿元;市政府投入0.5亿元;政府贴息贷款1亿元;后勤社会化、社会、企业资助l亿元;学校自筹1.1亿元)学校建设与事业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