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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格式指引(试行)[失效]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应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有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的,董事会还应声明:“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还应声明: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交易对方声明。

  交易对方的声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重大事项提示

  为便于普通投资者迅速理解本次预案的主要内容,公司应将本次重组预案的概要情况、待补充披露的重大信息等进行提示。

  本次重组情况概要:简要披露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定价依据、是否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是否构成借壳上市、是否安排配套融资等。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如有):包括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股份锁定安排、业绩补偿安排等。

  本次配套融资安排(如有):本次拟配套融资规模上限、交易总金额的计算方式、配套融资的股份定价方式、定价基准日、发行对象、锁定期、募集资金用途等。

  本次预案涉及的资产预估作价情况:资产账面值净额、资产预估总值、预估增值率等。

  本次重组的条件:简要披露已取得的审批文件(含国资部门的预审核)、待取得的审批文件等。

  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

  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如有):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公司应提示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sse.com.cn)浏览本重组预案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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