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之列宁小学旧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50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报红安七里坪列宁小学旧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鄂文物发[2012]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关于旧址的院落格局、现存建筑的形制、结构特征及旧址周边环境状况的描述。
(二)补充地面砖损坏面积、椽子糟朽根数、瓦面残损数量等量化指标。对于棱角破损的石构件,应提出修补指标,不应不分大小一律补配。
(三)进一步细化文物保护措施。如,“虚铺素土厚度为20cm,按实际要求找平夯实”,应补充具体夯实厚度;“新旧槎接缝处要清理干净,然后粘接牢固”,明确拟采用的具体粘结材料。
(四)补充①轴至④轴恢复前后坡屋顶、单坡屋顶两座建筑及天井的设计依据;补充恢复建筑外立面窗户的设计依据。
(五)在对梁枋荷载进行力学分析的基础上,补充增加随枋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