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做好全国教师教育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正确、准确地分析判断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总结教师教育改革的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新思路、新举措,为推动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活动。现将专题调研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以实地专题调研、文献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各地按照调研提纲要求,组织本地区范围内的调研;教育部组织若干调研组到部分地区进行重点调研。
二、调研提纲
1.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教师供求状况。
2.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3.现有师范院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4.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改革。
5.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中小学,特别是到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任教的保障机制。
6.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机制。
7.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教育的途径和措施。
8.促进教师教育发展的政策举措。
三、调研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各地教育厅(教委)主管教师教育的领导要亲自挂帅,协调有关方面,抽调得力人员,组织教师教育调研组,搞好本地区范围内的调研工作。
2.专题调研要全面、系统、深入。要充分注意不同地区(城市和农村、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差别。
3.调研工作于3月底结束,请于3月底之前将调研报告报选我部师范教育司。调研报告要有观点、有分析、有材料;要提供相应的背景材料,包括数据分析等。
联系人: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综合办公室王源林刘鸿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