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创业教育试点学校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3]30号)
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经济学院、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创业教育试点工作自去年4月启动后,各校在创业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总结经验,经研究,定于2003年3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创业教育试点学校工作会议,请通知有关负责人(1至2人)届时到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 总结、交流一年来各校开展创业教育工作的经验。各校须提交书面报告20份自行带到会上。
2、 继续深入讨论创业教育的有关理论问题(如有书面材料也请准备20份带到会上)。
3、研究下一步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3年3月27、28日(28日下午可离会),26日报到。会议代表请自行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