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湄潭浙江大学旧址--欧阳曙宅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16号)
贵州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送审<湄潭浙江大学旧址欧阳署宅修缮工程现状勘察报告及设计方案>的报告》(黔文物呈[2012]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文物现状勘察,补充过厅、西厢房、正房的基础稳定性评估。若建筑基础发生沉降,应先对基础进行加固。
(二)空斗墙砌法的墙体开裂不宜采用灌浆方法处理。应根据所发生的具体部位和开裂程度,选择局部填缝、勾缝、拉结或拆砌等做法。
(三)进一步明确油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