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培田村古建筑群之济美堂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47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培田村古建筑群之济美堂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闽文物字[2011]37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对济美堂各建筑现状及残损原因的评估。
(二)补充部分门窗装修的复原依据。
(三)补充三合土做法的具体材料配比,并提供相关试验数据。
(四)补充官厅南侧围墙内添建二层小楼的依据。若无充分依据,不得新建、添建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