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张掖鼓楼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00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张掖鼓楼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报告》(甘文局发[2012]9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应进一步勘察“柱沉降”的部位、下沉原因及沉降程度,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加固措施。关于楼阁柱子偏移问题,应明确偏移原因。如系当地传统做法,则无需打牮及拨正。
(二)应进一步论证垫层苫背做法,明确揭墁的范围。应核实券内中心木顶棚、二层木楼板的厚度,并补充结构详图。核实廊内地板维修面积。关于将地面阶条石反置重新铺设的做法,应提出具体的工艺做法要求。
(三)部分部位的现状实测图纸与文字表述不一致,应校核。如城台底层地面(包括券内和城台四周散水地面)、城台上楼阁一层地面等。
(四)维修措施应尽量使用原工艺做法。如地仗做法、屋面做法等。关于酥碱墙体的维修粘接,不应使用水泥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