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食用菌菌种种质质量抽检的通知
(农办种〔2012〕2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厅(委、局),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为加强食用菌菌种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菌种质量,我部决定继续委托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食用菌菌种进行质量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菌种的真实性、容器、外观、纯度、生长速度等。
二、抽检对象
平菇(含秀珍菇、姬菇)、香菇、黑木耳、毛木耳、双孢蘑菇、金针菇、茶树菇、白灵菇、鸡腿菇的母种和原种,其中以平菇(含秀珍菇、姬菇)、香菇、黑木耳、毛木耳、双孢蘑菇的母种为重点。
三、抽查范围
天津、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南、四川、福建、广西、江西等省从事菌种生产经营的单位。